一、本校111學年度學士班大學「申請入學」招生成績業經評定,中國語文學系等共計正取563名,備取818名,茲將錄取名單榜示如后,本校已於5月30日另行寄發甄試結果通知書。
二、依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彙編規定:錄取生須依簡章規定,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三、本校榜示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登錄就讀志願序,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期間:111年6月9日起至111年6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請於登記期間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 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登記志願」後,點選「就讀志願序登記」選項,進行登記作業。)
四、錄取生統一分發結果將於111年6月15日公告於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s://www.cac.edu.tw/。
五、獲分發之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須於111年6月15日(星期三)至111年6月18日(星期六) 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 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選項,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六、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及資料有假借、冒用、偽造、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其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情節重大者移送司法單位審理。